清远企业人力外包机构
发布时间:2022-07-12 01:20:41清远企业人力外包机构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了新的‘正式员工’、‘被派遣劳动者’二元用工体制。在用工单位中,派遣劳动者承担一线工作,为企业发展做出最直接贡献,却成为‘二等’员工群体。现在有一种‘逆向派遣’的怪象,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要求正式合同工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转为劳务派遣工,再派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去。劳务派遣已经成为部分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的一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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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属于提供商务辅助服务中的人力资源服务,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可以采用全额6%税率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采用差额(收到全部费用减除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按5%缴纳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全额3%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计税,不过征收率变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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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即便某个管理人员本身也是派遣员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能。岗位承包单位员工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发包企业并不参与对承包单位员工的直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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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一个较为全新的事物,这也是至今学术理论界和劳务派遣行业对劳务派遣的相关称谓及定义存在一定的差异的原因。比如在我国官方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一般称之为“劳务派遣”或“劳动力派遣”,而在很多企业的用人部门一般称之为“人才派遣”或者“人才租赁”。事实上,国外对此也存在很多纷繁复杂的称谓,如美国的“暂时性劳务提供”(Temporary help supply)、“及时解雇”(just in time)、“非典型劳动”(Atypicalemployment)、“员工租赁”(employee leasing)、“代理劳动” (Agent work)等等;欧洲的“临时劳动”(temporary work);中国台湾的“劳动派遣”(dispatched employment)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