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人力外包机构
发布时间:2024-06-01 01:03:43广西企业人力外包机构
在劳务派遣关系下,有三对关系,派遣单位和用工企业之间,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工企业支付派遣费;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之间,派遣员工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派遣机构和派遣员工之间,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派遣机构根据用工单位提供的工资表,为派遣员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扣缴个税(实务中,也有用工企业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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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因为外包已经成为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过程,而且许多基础数据都已经不在企业内部,这样导致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如何将生产外包作为一个独立过程而仍将成为企业整体流程管理的一部分,这将是管理生产外包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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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岗位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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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与传统的用工方式有明显的区别。劳务派遣的特点就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相分离,表现为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有劳动关系但无用工关系,与用工单位有用工关系但无劳动关系。2008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节第五十七条至第七十一条专门对劳务派遣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