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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

发布时间:2023-12-29 01:10:28
乐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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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又称劳动力资源或劳动力,是指能够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总和。经济学把为了创造物质财富而投入于生产活动中的一切要素通称为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信息资源、时间资源等,其中人力资源是一切资源中最宝贵的资源。人力资源包括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人力资源的最基本方面,包括体力和智力,从现实应用的状态,包括体质、智力、知识、技能四个方面。人力资源与其他资源一样也具有特质性、可用性、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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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岗位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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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人力资源外包关系中,偏向于对工作结果的管理,人力资源公司为用人企业提供相对应的服务,完成企业所需服务的项目,根据与用人企业签订的协议行使权力、履行相关的业务。而在派遣关系中,企业则偏向于对劳动者劳动过程中的管理,企业需对劳动者进行监督指挥、工作安排,劳务派遣公司则不参与劳动过程。人力资源外包不仅包含劳务派遣,而且还包括人事代理、管理咨询、员工培训、人员招聘、薪酬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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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将100多个行业和岗位全部列出来,只有在范围内的工种才可以使用派遣工,除此之外使用派遣工都属于非法。 [5]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尚元也建议,应该学习日本等国劳务派遣立法的做法,在法律上把劳务派遣的具体岗位一一列举出来。为此,他提出两种方案:一是在劳动合同法中直接列举劳务派遣的具体岗位;二是授权由国务院来规定,在修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时对岗位范围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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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不少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工作岗位上都实施了劳务派遣,甚至在其主营业务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3] 随着1995年《劳动法》的实施,我国已经消除‘正式工’、‘临时工’的二元用工体制。劳务派遣的滥用,导致了新的二元用工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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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多种情况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连续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应当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而通过派遣的方式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而一些制造类、信息类企业存在季节性用工问题,使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就可根据贵单位实际情况,设立短期临时性用工、非全日制工或承包某项特殊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