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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劳务外包机构

发布时间:2023-08-03 01:12:20
兴宁劳务外包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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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又称劳动力资源或劳动力,是指能够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总和。经济学把为了创造物质财富而投入于生产活动中的一切要素通称为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信息资源、时间资源等,其中人力资源是一切资源中最宝贵的资源。人力资源包括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人力资源的最基本方面,包括体力和智力,从现实应用的状态,包括体质、智力、知识、技能四个方面。人力资源与其他资源一样也具有特质性、可用性、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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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郴州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合同是你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你、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用得比较多,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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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派遣劳动者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再由其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发生了劳资纠纷,要派企业向该机构支付服务费,该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近年来,我国人才市场采用了一种新型的可以跨地区、跨行业招聘的劳务派遣方式,具有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优先、“不求一切,但求所用”等优点,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显著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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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可见,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为民事合同,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除劳务派遣协议,无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这也是劳务派遣最为本质的地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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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一个较为全新的事物,这也是至今学术理论界和劳务派遣行业对劳务派遣的相关称谓及定义存在一定的差异的原因。比如在我国官方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一般称之为“劳务派遣”或“劳动力派遣”,而在很多企业的用人部门一般称之为“人才派遣”或者“人才租赁”。事实上,国外对此也存在很多纷繁复杂的称谓,如美国的“暂时性劳务提供”(Temporary help supply)、“及时解雇”(just in time)、“非典型劳动”(Atypicalemployment)、“员工租赁”(employee leasing)、“代理劳动” (Agent work)等等;欧洲的“临时劳动”(temporary work);中国台湾的“劳动派遣”(dispatched employment)等。